关于评选国际工商管理学院2017年度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795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手册》(20179月修订版)中《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启动我院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参评对象为本院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热心公益,关爱他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慈善公益活动;

6学习刻苦,原则上应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其他表彰奖励;

7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评奖名额与金额

我院共有 3个名额,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奖流程

1、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申报表》并附获奖材料(纸质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明请与申报表装订在一起; 打印完毕的申报表中“个人信息,公益实践经历,公益实践相关奖励,个人参评自述,院系老师推荐意见”须在一张纸上;个人参评自述请另附纸张详细阐述。纸质材料请于 20171113日下午 1点前交于 2111办公室马老师,并发送申报表电子版至 myufei2012@163com

2学院将于 2017 11 13 日—19 日对申报学生进行评比,并于 2017 11 20 日—22 日公示初评名单。

四、评奖说明

1、必须如实填写,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当年及其以后的奖学金参评资格,此外还将酌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校纪处分。

2若有疑问,请咨询马老师 021-67701640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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