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关于评选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度 学生自立奋进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912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自立奋进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及学校相关通知的规定,现开展上海外国语大学2016年度学生自立奋进奖学金的评选,为做好此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

1、一等奖评选条件:

1)本校在籍本、专科学生,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安排下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达2年以上,并为勤工助学工作做出贡献,目前在岗。

2)曾获得勤工助学或社会实践方面的奖项。

3)品学兼优,原则上应曾获得奖学金或其它表彰及奖励。

4)遵守聘用部门的有关规定,得到聘用部门的表扬,并及时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递交工作体会或总结。

2、二等奖评选条件:

1)本校在籍本、专科学生,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安排下参加勤工助学工作达1年以上,表现出色,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和能力,目前在岗。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

3)品学兼优,原则上应曾获得奖学金或其它表彰及奖励。

4)遵守聘用部门的有关规定,得到聘用部门的表扬,并及时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递交工作体会或总结。

3、三等奖评选条件:

1)本校在籍本、专科学生,本年度寒假、春季、暑假或秋季曾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参加勤工助学累计至少两个学期(参与时间每学期不少于60小时,假期可折算),目前在岗。

2)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活动,吃苦耐劳,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3)品学兼优,原则上应曾获得奖学金或其它表彰及奖励。

4)遵守聘用部门的有关规定,得到聘用部门的表扬,并及时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心递交工作体会或总结。

二、评奖名额与金额:

1、一、二等奖由学院评审后上报学校,学校进行差额评定最终获奖名单。

2、三等奖我院有7个名额,其中困难学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一等奖奖励金额为10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为800元;三等奖奖励金额为600元。

三、申报与评审:

1、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自立奋进奖学金申报表》【后台回复关键词“自立奋进”即可获取该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由目前参加勤工助学部门的学生负责人及部门负责老师签意见后于20161212日(周一)下午1点前交给2109办公室赵老师,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我院将对申报者进行审核,并对三等奖获得者以及一等奖和二等奖申报者进行公示。

3、学院上交材料后,学生处将进行审定,组织专家评审出一等奖和二等奖。20161230日—201713日在校内公示最终获奖名单。

四、奖励办法:

20173月,学校将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如有疑问,可致电赵老师021-67702061询问。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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